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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7月3日讯 为强化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主体责任,深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对2016年-2020年期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积分开展集中清理核销,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、提升执法效能。目前,807家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负面信息完成核销,相关企业环境信用得到修复,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环境管理水平,助力全市“项目突破年”建设。
为分类有序推进,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《关于清理核销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的通知》,组建工作专班,专人专项负责核销。反复梳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数据,主动联系对接企业,积极宣贯相关政策,及时提醒、指导企业按程序申请核销环境信用信息。对提出申请核销的企业,视情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及时核实,整改到位、符合核销条件的,予以核销,经核实整改不到位、暂不符合核销条件的,及时给予指导,协助企业尽快完成整改;对虽经提醒仍未提出申请的企业,采取多次联络企业经办人或主动上门对接的方式,督促企业在系统内提交核销申请;对已注销的企业,按程序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内予以删除。
市生态环境局靠前服务,将帮扶指导贯穿于核销全过程,专门建立由专班人员牵头、核销企业参与的QQ群,设立服务电话,及时接收企业线上及电话咨询,帮助企业答疑解惑,“让信息多跑路,让企业少跑腿”。将环境信用评价须知、核销流程等操作规程印成明白纸及时送达企业,让企业了解环境信用评价适用情形,掌握信用修复整改核销方法。加强跟踪服务,远程指导企业整理完善信用积分核销所需的相关证据和材料,尽可能为企业人员节省时间和精力。
按照“谁执法,谁普法”的原则,在日常执法检查中,市生态环境局大力宣传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方面的政策法规。同时,积极向社会宣传好做法、好经验、好成效及相关典型案例,以案说法,以例示人,全面提升企业和社会公众对环境信用评价“一处受限,处处受限”的认识,努力营造知法守法、尊法敬法和建设信用社会的良好氛围,推进企业积极整改、及时核销,尽快修复企业信用。
下一步,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抓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,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,以高效服务为“项目突破年”保驾护航,帮扶企业依法依规纠正失信行为,重塑良好环境信用,保障企业正常参与市场经营活动,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值班主任:李欢
作者:冯瑜
责任编辑:鞠月芹标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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